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

市售發酵乳加糖多 衛署:糖非營養素不需標示—健康本來就要自己顧!


 


這就是我們喝的發酵乳嗎!





 



市售發酵乳加糖多 衛署:糖非營養素不需標示健康本來就要自己顧!



 


先問個小問題:30年前請問一個小孩子「一個月」可以吃到多少含糖的零食?到今天正常的一個小孩子一天可以吃到多少糖?


 


以前的糖果是逢年過節才有機會多吃一點,或者千辛萬苦存個5毛錢才能買一顆“金甘仔糖”!而今天小朋友吃含糖餅干,巧克力,汽水,可樂,含糖飲料等零食一天所吃的糖含量『很可能是以前小朋友一個月吃糖』的份量,您說:長期下來會不會出現問題?


 


更令人擔心的是您認為可以「促進健康」的發酵乳,卻含更多的糖,舉例一下:您不會連吃5顆方糖!喝咖啡時也不會連加5顆方糖吧!可是一瓶200CC的「飲料」中,最少有5顆方糖以上,這是防癌長鏈124志工服務團的健康管理師不得不提醒您的『現代飲食陷阱』,像「煮青蛙」理論一樣,讓您不知不覺中「被煮熟了還不知!」。


 


為什麼要放那麼多糖?非官方說法:精製的白糖比較容易上癮!會讓您一喝再想喝!知道了嗎?一切向商業利益看齊!我們只能告訴您:身體是您自己的,自己照顧自己,千萬不要等到有病時再找醫生,而是要考量如何不生病,說了一大堆,反正吃一大堆精製糖,一定會出問題!---防癌長鏈124志工服務團


 


Ps:您可以運用我們提供的「健康狀況自我評估表」來看看自己有那些不對勁的身體徵兆,也可以找出您不正長的生活、飲食習慣,歡迎來文索取。


 


(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三日電)市售發酵乳下肚恐怕會讓人發福,因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,民眾常喝、愛喝的優格、優酪乳、稀釋發酵乳產品,大多加太多糖,建議增列標示,但行政院衛生署表示,糖分並非營養素,依現行法規食品只需要標示熱量,不需標示糖分。 (同意依法行政,可是吃多了會不會產生問題,官員們該給個善意的關懷說法吧!吃太多糖一定對身體不好!---防癌長鏈124志工服務團)


 


不少人會利用低脂的優酪乳減肥,但董氏基金會今天公布市售發酵乳營養調查報告,指出優格、優酪乳、稀釋發酵乳等乳製品的含糖量高得嚇人,有的二百cc就相當約添加七到八顆方糖,建議應增列「糖」標示。


 


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蕭東銘表示,糖是「空卡」食物,徒有熱量卻沒有營養,並不屬於營養素的一種,因此依現行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規定,食品只需要標示熱量,並不需要標示糖分,但既然有團體提出建議,衛生署會參考國際作法,就可行性進行討論。


 


蕭東銘說,標示糖分有困難,因為有些食品含的是天然糖分,如果汁類;但有些則是額外添加糖分,其中差別區分不易,造成標示技術上的複雜度。


 


不過,蕭東銘指出,為保障學童的健康,衛生署去年就與教育部合作,對校園食品進行把關,嚴禁任何含糖飲料進入小學、國中和高中校園販賣,以避免孩子從小養成喝含糖飲料的習慣。


 



新聞稿,給大家自己看看吧!



平日多吸收保健常識,避免掉入「飲食陷阱」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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